网站首页  词典首页

请输入您要查询的词汇:

 

词汇 李裀
正文
释义 李裀(1597—1656)明末清初山东高密人,字龙衮,又字澹园。明崇祯举人。顺治六年(1649),考授内国史院中书舍人。十年擢礼科给事中,劾吏部郎中宋学洙典试河南时宿妓纳馈。次年转兵科,屡上疏,以敢言称。十二年,力言逃人法立法苛重,株连太多,触朝廷之忌,流徙尚阳堡。次年在戍所被人殴死。著有《李裀奏疏》。

李裀  1597—1656

字龙衮,又字澹园。祖籍山东高密。崇祯九年(1636)中举。顺治六年(1649)会试乙榜授职内国史院中书舍人。后升礼科给事中,稍后又升兵科给事中。

清初的逃人法,是一弊政,被捕逃人及株连者倾家荡产,清廷为了禁止逃人,对窝主与逃人均加重治罪。上疏谏者,被贬官流徙。李裀以无畏精神上疏《谏逃东流》,震动一时。李裀指出:“时事最大,害民最深者,“盖莫如逃人一事为甚!”这是把人民“迫而毙之”“势必铤而走险”,逼上梁山,趋民为盗。所以他认为修改逃人法是“天下第一大事”。顺治认为李裀有意“偏护汉人”,“谋国不忠,莫此为甚”(《清世祖实录》)。被杖打四十大板,流徙宁古塔,后改“徙尚阳堡”。顺治十三年(1656)五月十八日,李裀病死尚阳堡。时人给李裀以最大的同情,认为“君不知臣,未有如世祖之于公者。”(《清世祖实录》)。

随便看

 

英汉词典包含224195条英汉翻译词条,涵盖了常用英语单词及词组短语的翻译及用法,是英语学习的必备工具。

 

Copyright © 2004-2025 cnhdbwe.cn All Rights Reserved
京ICP备2024067197号-13 更新时间:2025/05/31 18:59:53